各相关单位及实验室:
3月21日下午,江苏响水发生化工厂爆炸事故,造成多人死亡和重伤。为吸取事故教训,切实保障实验室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教育部、天津市教委和海河教育园区关于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要求,学校资产处联合保卫处将深入开展本学期全校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工作。要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特别是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存储的实验室,结合本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情况,确保我校实验室的安全运行。
一、检查时间:
2019年3月27日至2019年4月20日
二、检查安排:
本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采取“随查随改”模式,整个排查工作包括以下四个阶段:
(一)学院自查自改阶段: 2019年3月27日至4月1日
各学院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成立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认真分析本单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全方位,无死角”实验室安全检查。各单位要求本单位实验室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实验室自查情况和学院检查情况完成附件一《天津大学XX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并于4月1日下午15:00前提交至学校资产处技术安全科。
(二)学校集中检查阶段: 2019年4月2日至4月10日
学校根据各单位自查结果反馈情况,组织相关部处及专业人员针对重点反馈问题进行现场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对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处理,对需整改的隐患进行梳理并形成安全隐患整改清单下发至相关单位。
1、重点检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档案材料
包括与学校签订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与各系、实验室签订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院级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记录表(涵盖检查实验室清单列表,查出的安全隐患清单以及整改落实清单等);院级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与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包括化学品、气瓶、特种设备、辐射安全、生物安全等方面);实验室安全应急演练执行与总结情况;学院领导参与实验室安全检查、召开实验室安全会议等相关材料,详见附表二《天津大学XX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档案名录》。 相关资料应保证实时更新。
2、重点抽查院级单位实验室尤其是整改清单中涉及的实验室
包括院级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院级安全责任机制;实验室安全教育;实验室环境与管理;实验室安全设施;实验室水电安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验室生物安全;实验室辐射安全;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实验室个人防护;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实验室特种设备管理等。
(三)学院整改阶段: 2019年4月11日至4月17日
学校将对实验室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存在安全隐患的相关单位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各院级单位、各实验室按照整改要求认真整改并完成整改报告,详见附件二《天津大学XX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报告》(模板),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做出书面说明,并报学校备案。各单位务必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将完成的安全隐患整改报告上报资产处。
(四)学校复检阶段: 2019年4月18日至4月25日
学校将根据各单位上报安全隐患整改报告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安全复检,完成实验室安全复检报告,并将安全复检结果反馈给各相关单位。在此阶段,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会对完成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的实验室进行现场抽查。
三、检查要求:
(1)请各单位合理安排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务必在学校检查之前充分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全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安排详见附表一《天津大学深入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工作安排》。
(2)请各院级单位根据检查要求自行准备此次安全检查待检资料(参考附表二),并按列表进行排序,认真及时地完成附件中所需提交的各项资料。
(3)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认真及时地完成附件中所需提交的各项资料,保障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资产处 保卫处
2019年3月27日